一、在清明祭扫期间,为方便群众祭扫,本馆实行一卡两人入室制(即一张《寄存卡》允许两人进入寄存楼)。
二、凭寄存卡进入寄存楼,若到楼外祭扫,请将寄存卡交给工作人员,换取号牌,祭祀完毕,骨灰盒放入原格位后,请凭号牌领回寄存卡(无寄存卡者,请另行登记)。
三、为了安全起见,每只骨灰盒上均贴有安全封条,如封条损坏,请家属配合工作人员检查骨灰情况后,重新贴上封条。
四、如将骨灰盒领出安葬,请将寄存卡交给工作人员。若寄存卡遗失,须凭居民所在地区街道、居委会开具的遗失证明、墓穴证和领出人的身份证(或其他有效证件)复印件,并由领出人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方可领出。
五、寄存楼内外禁止烧香点烛、焚烧纸钱锡箔,严禁一切火种。整个馆区内外、道路禁止燃放鞭炮爆竹、焚烧抛撒花圈等物。
六、为安全和卫生起见,请勿在寄存格位内放置易腐、易燃、易爆物品、封建迷信物品和食品、鲜花等。一旦发现,由工作人员全权处理。
七、服从工作人员安排,在指定地点祭扫。
八、本馆在4月03日、04日、05日安排免费接送。
接送时间: 8:30 ~15:30
(注:送出末班车为15:00)
接送路线: 本馆至“川沙路新光站港湾式车站”(施崂专线、993、611、沪祝线、曹路二路、991、630、高川线、蔡陆线)车站,接送祭扫群众;
上海浦东殡仪馆
2010年3月12日 |